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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将于2005年9月1日起通过中国邮局退还申请人印有签证的护照从2005年9月1日起, 所有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在非移民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后将通过中国邮局取回其印有签证的护照。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取回其印有签证的护照:
请注意签证处将于9月2日下午1点起全处关闭。届时签证处将无法提供跟签证有关的服务,包括在下午4-5点回答美国公民代表其中国亲友提出的签证咨询问题。感谢您的理解。新的网上英文DS-156签证申请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高兴地在此宣布启用新的网上签证申请表(只限于英文的DS-156表),以便为申请人和签证处工作人员节省时间。新的网上申请表含有条形码,该条形码将允许我们电子传输信息,从而为申请人减少了签证申请过程中的等候时间。对于那些申请材料中包含新的带有条形码申请表的申请人,我们将在排队递交申请材料和安排面谈次序时给予优先处理。 新的电子申请表格可以在下面的网站上下载: http://evisaforms.state.gov。当您在网上将该表格填写完毕后,请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在签证面谈当天递交。请递交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原件 – 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不可接受。 目前其它申请表格 (DS-157表 和 DS-158表) 以及所有中文版的申请表格仍必须手填。 使用新的网上签证申请表有一定的电脑系统要求:
如果您的电脑系统无法达到这些要求,您可以考虑到电脑配置符合以上要求的网吧去使用电脑。 我们鼓励申请人尽可能多地使用新的电子申请表格,因为这将为每个人节约宝贵的时间。感谢您的配合。 美国驻华大使馆延长F-1/F-2、J-1/J-2和 M1/M2签证有效期刊登于2005年6月14日在北京的美国大使馆愉快地在此宣布:自2005年6月20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总领事馆,以及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中国公民签证申请人颁发12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的学生签证(F-1/F-2)、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1/J-2) 和职业培训签证(M1/M2)。 此前这些类别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入境次数为两次。 基于对等原则, 中国外交部已同意从6月20日起为赴华学习、学术交流和进行职业培训的美国公民同样颁发12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中美双方将原则上为对方合格公民颁发最长有效期的这些类别的签证,但双方可根据各自的法律及规定,在个案基础上限制签证有效期及入境次数。 本馆相信,继2005年1月达成的延长商务及旅游探亲签证的协议后, 现在达成的延长学生签证的协议, 将极大地增进中美双方的相互理解。 签证有效期的延长意味着学生旅行者无需频繁申请签证,节省了时间和金钱,使学生假期探亲和处理紧急事务的旅行更加方便。此协议的签定表明,美国一直对吸引中国及其它国家的富有才华的学生来美国校园怀有兴趣。 我们非常高兴地宣布:与2004年相比, 2005年到目前为止学生签证申请的数量及颁发的学生签证数量都有明显增长。
美国大使馆延长赴美商务、观光签证有效期2005年1月6日,星期四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愉快地在此宣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领事馆,以及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临时赴美商务(B-1) 或观光(B-2)的中国公民颁发12个月多次入境签证(不合格者除外)。 之前此类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 基于互惠原则, 中国外交部也同意为临时赴华商务旅游的美国公民颁发12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 美国驻华大使馆及中国外交部于2004年12月就此交换了外交照会。 本馆相信,这一相互延长签证的互惠政策将大大有利于经常往返中国和美国的旅行者。签证有效期的延长意味着这些频繁往来于两国的旅行人员无需经常申请新的签证,因而节省了他们的时间,金钱,更加便利了他们的旅行。 在2004年, 美国驻华大使馆及其4个领事馆共颁发了228,600个非移民签证。其中173,140或77%以上的签证获得者为临时赴美商务(B-1)及旅游(B-2)人员。使馆相信,这些人员中十个中就有一个每年访美次数在一次以上。 签证预约付费方式将有变动从2005年1月1日起, 签证信息话务中心将取消银行汇票或邮政汇款付费方式。已经通过银行汇票或邮政汇款方式购买到密码的顾客,其密码从购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曾经获签美国签证的申请人须知(免面谈递交签证申请的程序)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以及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提供此项服务的的中信实业银行分行:
申请学生及交流访问签证的申请者请注意 2004年9月1日起“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收费生效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最近宣布开始执行“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收费。自2004年9月1日即刻生效起,每个被颁发I-20或者DS-2019首份表格的申请人有责任在申请签证前支付这笔费用。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申请人则被免除支付这笔“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大部分继续学业和访问的学生与交流访问者也将不必支付该项费用。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付费定为100美元。某些短期交流访问者将减少费用,仅支付35美元。所有必须支付“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的申请者同样也要填写I-901表格。该表格可以通过www.fmjfee.com互联网网站在线获得。 目前,“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可以通过信用卡在互联网上支付,或者用国际汇款支付、或者在美国货币可支付情况下通过美国国内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美国已选中国参加可海外付费的试点计划。初步的计划是能够在中国的本地银行来支付这笔费用。然而,该付费选择方式目前还没有实行。请经常浏览我们的网站以获取更多有关此项付费选择的最新资讯。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I-901收费由美国国会授权,以支持收集和管理在美外国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的自动系统,保证他们维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欲知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收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网站,地址是http://www.ice.gov/sevis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开始实行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措施从2004年3月22日(星期一)起,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将开始对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实行采集生物特征---即扫描指纹的措施。这项措施基于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的加强边境安全及签证入境改革法第303项法令的指示。其他美国领事馆也将在近几个星期内开始进行采集指纹的工作。 该法律要求美国政府从2004年10月26日起向国际访客签发的签证及其它旅行和入境文件必须 “电脑可读、有防伪功能并含生物特征”。 含生物特征的签证将能更快捷、更准确地核实旅客的身份,在保护旅客身份的同时也使旅客入境美国口岸的程序更安全。申请人的生物特征将在美国入境口岸受检,以确定出示签证者与签证获签者是否为同一人。 在申请非移民签证面谈开始时,申请人的左右食指将经过无墨电子扫描。采集指纹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增加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分钟,在大多情况下只需数秒时间即可。指纹的电子信息将被储存在一个电脑信息库内,供国土安全部的移民官员在美国入境口岸查看。 这项面向全球的生物测定措施始于2003年9月。迄今为止,全球已有70多个美国使领馆采取了采集申请人生物特征的措施,其中包括位于亚洲的几个使领馆。截止至2004年10月26日,所有签发签证的美国大使馆及领事馆都将对申请人实行此项措施。 除因公赴美旅行的外交或政府官员外,所有年龄介于14--80岁之间的美国签证申请人均被要求进行指纹扫描。这意味着某些以前具有免面谈资格的申请人将必须亲赴使领馆进行指纹扫描。如欲得知更多相关信息或预约面谈时间,请致电我们的签证信息话务中心,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免长途电话费),从中国国内或国外致电者均可拨打电话(86-21) 3881-4611(上海本地电话)。 怎样进行指纹扫描:
美国签证的生物测定在下几个月的时间内,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及各领事馆将对大部分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的申请人进行指纹扫描。具体日期将待各使领馆技术准备完成后和必要设备安装情况而定。 2002年通过的加强边境安全和签证入境改革法中,国会指示在颁发签证时必须进行生物测定(指印扫描) 已有63个领事处已经成功地采用了指纹扫描手续,其中包括香港。在今年10月26日之前,美国所有驻外颁发签证的使领馆必须对非移民签证申请进行指纹扫描。 执行此措施时,国务院没有将任何一个国家或使团特定在外。这个加强安全的措施是美国改进边境安全的全面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也将更好地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 扫描本身非常快,只在整个审理手续中增加了几秒钟的时间。领事官员在与签证申请人面谈时 申请人在窗口只需将两个食指放在一个小的扫描器上,其食指即被电子扫描。 扫描不需印油。 申请人如拒绝提供指纹,他的申请将以“申请不完整”而被拒签。当然,如果申请人以后决定提供指纹,那我们在考虑他的申请时不会因此带有任何偏见。 下列申请人可免除指纹扫描:
如果申请人有一食指短缺,那可扫另一个手指。如申请人出现临时情况(如手指割破或长疱),我们将会告诉他们等手指伤口愈合后再来重新申请。 申请签证时进行指纹扫描是美国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将对申请人的指纹与在入境口岸时采集的指纹进行比较。这可以识别一个人的身份,并可减少被盗的和假签证的使用;这也使前来美国的合法旅行者的旅行更为安全。 在旅行记录上包含生物测定资料会更有利的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从而使被盗或遗失的旅行证件的补发工作更为容易一些。 退还印有签证的护照因需检查指印结果来颁发签证,这就需要额外的时间,因此,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对已获批准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无法再提供当天退护照的服务。 以后申请人将通过EMS快件收到护照和签证,这将取代原来面谈批准后即取签证的办法。 我们不久会公布今春实行这个新办法的具体日期,以及与此新规定有关的费用和程序。 免签证进入美国旅行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自2003年10月1日起,使用“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入境美国旅行的下列国家公民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Machine-readable Passport):安道尔、比利时、文莱、列支敦士登、斯洛文尼亚。 上述国家的公民如不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则必须从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并获得赴美签证方能前往美国。美国非移民签证上载有电脑可读的个人信息数据。美国签证的申请费全球统一为100美金。成人和儿童均需遵守此项规定。 以下国家的公民须从2004年10月26日起开始执行此项规定:澳大利亚、奥地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圣马力诺、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使用“免签证计划”国家的公民到美国进行商务、旅游活动不超过90天可免签证入境美国。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呼吁使用“免签证计划”的国家给公民签发电脑可读护照。“美国2001年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 of 2001)颁布的规定要求使用“免签证计划”的旅客从规定日期起必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方可免签证入境美国。 通过电脑可读护照上个人信息页下部的两行机读码,电脑可以阅读并识别该护照的相关信息。这两行机读码能以电子形式提供该页上部的有关信息。免签证进入美国旅行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得要求应用于所有种类的护照,包括普通护照、公务护照和外交护照。如果旅客对其所持护照是否为合格的电脑可读护照怀有疑问,可向其护照颁发国的相关机构查询。 电脑可读护照增强了安全性,因为入境处和出境处可以扫描此种护照来审验其所载的集成信息。电脑可读护照能快速和精确的验证身份,从而促进了旅客在入境港口快速通关。同时, 电脑可读护照能提前提供旅客信息, 因此边境检查官员可以在航班到达前对旅客通关做更多处理。 有关“免签证计划”的具体要求, 美国国务院的签证服务网站上提供更多信息。网址为:http://travel.state.gov/vwp.html 。 有关在中国办理美国签证手续的重要信息申请人必须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号码准时到达使馆面谈,如果比他们预约的时间晚一小时,不得进入使馆面谈,必须重新预约面谈时间。 非移民签证申请照片新的要求每一位申请人的照片必须是无边框的, 于最近六个月内所拍摄的正面照片。“正面”是指申请人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 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 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 。虽然由于发型的不同, 很难严格地定义“脸部”, 总体上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 包括脸和头发, 上下从头顶到下巴, 左右至两边发际, 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的要求是从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 (大约为50毫米X50毫米) 正方形, 头像居于正中。 头部 (从头顶至下巴) 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 (即25毫米至35毫米), 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 (即28毫米至35毫米)。必须是白色背景的彩色近照, 照片无边框, 需被订在或粘贴在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 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照片背景如有花纹或图案, 或呈深色, 将不被接受。 从现在开始,非移民签证申请需递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照片。此类照片规格与美国护照照片相同。申请人可去任何照相馆要求拍摄此类照片, 或直接去拍摄美国护照照片的照相馆。如果您不能找到合适的地方, 美国大使馆可以给您提供两家拍摄美国护照照片的照相馆的名称和地址(见下)。自4月10日起, 使馆只接受符合新照片标准的非移民签证申请。
使馆附近可以拍摄美国护照照片的照像馆 申请非移民签证的一般信息您如果居住或工作的地方属于北京领事馆的领事区,并打算在美国从事旅游,学习活动,参加会议或谈判,或在美短期工作,您可以在位于秀水东街2号的美国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北京领事馆领事区包括北京、天津、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山西、内蒙古、宁夏、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或江西。如您申请被批准了,贴好签证的护照通常在面谈结束后20分钟内可以还给您。如果印制签证时间需超过30分钟,您将得到一张通知单,告诉您取签证的日期及时间。您还可以查询非移民签证中最常见的问题。 如果您的居住地非上述所提及的地区,请点击以下链接: 如果您居住在贵州、四川、云南、西藏或重庆, 请点击这儿浏览美国驻成都总领馆网页。如果您居住在辽宁、吉林或黑龙江,请点击这儿浏览美国驻沈阳总领馆网页。如果您居住在上海、浙江、江苏或安徽,请点击这儿浏览美国驻上海总领馆网页。如果您居住在福建、广东、海南或广西, 请点击这儿浏览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网页。 在中国申请非移民签证,必须出示下列材料:
签证预约所有因私护照持有者均需拨打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的电话以获取签证信息并预约面谈时间。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或上海本地电话(021) 3881-4611。从中国国外致电者可拨打号码(86-21) 3881-4611。请注意由此产生的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费将由致电者完全负担。该话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7点至晚7点;周六早8点至下午五点(中国的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可以通过该话务中心得到有关部门签证申请步骤等信息并可预约签证面谈时间。如欲获取更多有关该话务中心的信息,请点击这里。 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不允许申请人携带手机、BP机、公文包、行李或手袋等参加面谈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56签证申请表-注意:所有持中国护照的申请人必须填妥两份DS-156表(中文,英文各一份)。每份各一页纸,必须印出正反两面,且只能使用A4或8.5X11英寸规格的纸。
DS-157签证申请表-注意:所有16岁以上申请人必须填妥两份DS-157表(中文,英文各一份)。每份只有一面,必须分别印在两张纸上,且只能使用A4或8.5X11英寸规格的纸。请注意, 申请人填写DS-157表英文版第三项(Full Name in Native Alphabet)时应填写其中文全名
DS-158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联络方式和工作经历调查表 — 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联络方式和工作经历调查表-所有申请学生签证(F)、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职业技术培训学生签证(M) 以及家属探亲签证(F2, J2 以及M2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填写此表(中、英文各一页)。每份DS-158表分为两页,必须打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且只能使用A4 或8.5x11英寸的纸张。
签证申请费申请非移民签证需要在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分支机构交纳人民币830 元申请费 (无论签证批准与否,申请费概不退还)。 面谈时,必须出具两张申请费收据。请注意无论签证批准与否, 签证申请费概不退还。如果您已经交过申请费,但未能在收据规定的有效期内前来递交申请,您的申请费收据将作废,申请费概不退还。 为获得过美国签证的申请人开办免面谈服务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以及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提供此项服务的的中信实业银行分行:
拒签后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人以前被拒签过,并能够针对被拒签的理由提供新的材料,可以再次来申请签证。 如果申请人再次申请,则必须出示能够表明其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材料。 请协助我们打击签证申请中的作假行为
签证处关于接待美国公民咨询的政策为了给美国公民提供一个与领事直接对话的机会,签证处将安排一位领事在每星期一、三、五下午4点到5点出面接待。咨询的顺序是谁先到谁先问。上述三天下午4点来访的美国公民都会有机会与领事对话,下午4点以后到达的任何一位咨询者将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被接待。下午4:30以后将不接待任何人。 美国大使馆的地址及示意图中国北京市 如何与我们联系如果您对某申请个案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给我们写信或发传真。我们的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秀水东街2号,邮编100600。我们的传真号码为(8610)6532-3178。 附加信息申请各类签证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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